根据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 2022 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》(粤水运管函〔2022〕146 号)文件要求,现将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。
附件: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.pdf